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发掘、宣传并运用政法战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展现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新形象、新变化,锻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市委政法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由市委政法委指导市直政法各部门,协调市级主要媒体共同参与,通过逐级推荐、宣传展示、集中推选、媒体公示、专项评议等方式,研究确定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进一步深入宣传全市政法系统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为法治保定、平安保定建设凝聚力量、增光添彩。
二、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长期在基层执法岗位和窗口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的副县级以下(含副县级)政法干警。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曾获省、市“最美(青年)政法干警”称号及提名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选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政法职业精神,爱岗敬业、忠诚奉献。二是业务能力突出,勤奋敬业工作,在日常工作岗位中取得优异成绩和显著业绩。三是具有立足本职、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以及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对在推选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隐瞒严重错误或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活动步骤
“最美政法干警”通过自下而上推选产生,活动分为启动实施、推选展示、集中宣传三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5月)
1、市委政法委印发《2019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保定日报、保定广播电视台、保定长安网、“保定政法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及时刊发信息,扩大“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2、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从本地本部门各推选2名“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上报市委政法委。报送内容: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见附件,电子版可从保定长安网下载)、5张电子版照片(包括1张蓝底小二寸免冠照、4张不同场景工作照,照片清晰并展现正面形象,着制式服装)、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推介展示阶段(6月)
1、6月10日前,由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织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根据事迹材料择优遴选出30名市级“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6月11日至6月21日,市委政法委将30名候选人在保定长安网、“保定政法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并开设网络投票平台,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投票。
2、6月30日前,由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个人事迹和网络投票结果,从遴选出来的30名候选人中确定10名 “最美政法干警”(由本系统荣记三等功),20名“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由本系统给予嘉奖)。同时,从其中择优推荐9名参评省“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
(三)集中宣传阶段(7月-12月)
市委政法委组织记者对评选出的10名“最美政法干警”进行专访,在保定日报、《平安保定》电视栏目进行专题宣传;在保定长安网、“保定政法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最美政法干警”专栏,通过微视频、微电影、微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市委政法委为“最美政法干警”颁发荣誉证书,并辑印《2019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图册。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将“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宣传政法工作业绩、树立政法队伍形象的一次难得机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上报。
(二)加强领导。市委政法委成立由常务副书记荆国平任组长、副书记张恒谦任副组长、市直政法各部门政治部主任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宣教处。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推选资料审核、报送工作,明确一名具体联络人,5月24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书面传真至市委政法委宣教处。
(三)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把关,严禁欺瞒造假。上报事迹材料须由本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确定的10名 “最美政法干警”,领导小组将分组实地进行考察,发现违规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严肃问责。
联系人:董伟、邢一腾
传真电话:0312-3089792;邮箱:bdzfwxjc@163.com。
附件:《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荐审批表》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小二寸 正面免冠 彩色近照 | |||
民 族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参加政法 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个人简历 | |||||
主要荣誉 | |||||
简要事迹 | (300字左右) | ||||
简要事迹 | |||||
纪检部门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办单位意 见 |
推荐表需要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