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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市中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原潞潞 杨增峰     来源:     日期:2018年05月08日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保定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于2月13日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两级法院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设立办公室,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协调本院及辖区基层院重大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和对基层法院案件审理指导。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坚持证据与裁判原则,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司法办案的生命线,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十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打准、打狠。同时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与公安、检察、监察机关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发挥“两法衔接”平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研判、线索反馈机制,对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存在收受贿赂、渎职侵权、包庇纵容黑恶犯罪、黑恶犯罪“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的,三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会商机制,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对接,联合研判。

全市法院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和座谈会、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各类媒体宣传等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的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

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全力推进平安保定建设,以实际成效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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