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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保定法院剑指电信网络诈骗

作者:     来源:保定政法系统投稿     日期:2022年06月21日     点击:

集中宣判!保定法院剑指电信网络诈骗

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院裁判的教育指引作用,6月15日,保定法院集中宣判7起案件,其中5件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件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件为诈骗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相应的法定量刑情节,对1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案例一

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被告人李某应他人要求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均含U盾及手机卡),并以6000元的价格将上述三套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后上述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支付结算金额达2530000元,涉及已报案被害人资金达1900000元。

经安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例二

被告人宁某某犯诈骗罪一案中,被告人宁某某以买卖游戏账号的方式诈骗未成年人陈某35019元。经高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社交网络虚构事实,骗取未成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宁某某向被害人陈某退赔人民币35019元。

此次集中宣判,彰显了保定法院严厉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彰显了法治权威。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三不”:一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可轻信,若察觉不对,应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断绝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二不透露。不轻易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存款等情况,如有疑问,可就近至当地派出所咨询求助;三不转账。无论不法分子使出什么样的花招,只要保持头脑清醒,牢牢捂住自己的银行卡,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不法分子就永远无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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