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民事检察工作
开展情况
4月22日,在保定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彰显民事检察担当”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不断更新民事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秀英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87件;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1030件;支持起诉案件243件。另外,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96件,办理53件;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小专项”活动,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02件,法院采纳93件。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三个月以来,提出检察建议46件,法院采纳43件,有39件在一个月内回复,监督效果显著。
1.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经济诉讼监督案件204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通过依法办理民事监督案件,给予涉案企业民事法律帮助,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其中,市院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为涉案企业摆脱非法债务1100余万元。莲池区院办理一起执行监督案件中,为保护国家利益、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协助涉案国有企业向原审地法院提出精准的监督申请意见,使该案顺利进入抗诉再审阶段,该企业国有资产2000余万元免遭损失。
2.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件。其中,市院办理的一起刘某等人涉及土地争议纠纷案,办案检察官通过全案审查及现场调查,在当地乡镇政府配合下,化解了双方多年积怨,并成功修复乡村邻里关系,该案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河北检察、民主与法制网等媒体转发宣传。
3.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请、提出抗诉102件。市、县两级院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4件,法院采纳51件,体现了监督精准性及监督质效的提升。其中,市院办理的张某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刘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和解案,以及竞秀区院办理的兰某等12人申请执行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4.推进民事执行活动等监督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出检察建议953件,法院采纳938件,充分显示了全市检察机关与法院形成了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5.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监督意见248件,法院采纳220件。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77件,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其中,竞秀区院牵头与劳动监察、仲裁、公安、法院、司法等多个部门,构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调处工作机制,仅3天就为22名农民工讨回薪资110万元,在《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6.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再审20件,向纪检、公安、刑事检察等部门移交犯罪线索4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其中,易县院办理的24件以房抵债的案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60余万元;高阳县院办理一起转嫁百余万元债务的虚假诉讼案件,依法保护了5家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该案以典型案例形式被写入省院人大工作报告;竞秀区院办理的系列虚假诉讼案,帮助民营企业摆脱虚构债务1200余万元。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到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的民事检察监督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随后,王秀英与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焦静就相关问题分别回答了与会媒体记者的提问。
市政府新闻办主持人张晓光主持。唐尧网、保定日报、保定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