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外脑 ” 能动履职
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首届44名听证员受聘上岗
近日,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召开了首届听证员聘任会暨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全员集体学习了《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职责任务,院政治部主任赵玉龙、检委会专职委员宋丽红向听证员代表颁发了聘书,44名听证员持证上岗,开启了检察能动履职新篇章。
检察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创新制度。莲池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志晴亲自部署和指导,成立了首届听证员库。听证员通过区人大、政协、司法局、莲池区七乡、十办认真研究推选出来的优秀代表,涵盖医学、教育、商业等多个领域,本科以上学历占比86.37%,其中博士学历2人,硕士学历9人,中共党员38人,占比86.4%,还有民盟、农工党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无论从人员数量还是从专业水平上,该院听证员库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有利于检察办案人员全面听取各方意见,综合研判,客观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审慎办案用权,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实、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非常荣幸参与莲池区检察院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作为听证员中的一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我一定积极认真履职,为检察办案提供客观、专业的意见,努力激荡起实现公平正义的“莲漪”。”受聘听证员代表说道。
检委会专职委员宋丽红对聘选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希望听证员能够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作用,依法做好评议工作。一是能够成为检察机关的“守门员”。在参与听证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听证,秉持公心,不枉不纵。二是能够成为检察工作的“监督员”。真正发挥听证员参与监督的作用,对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开展即时监督,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能够成为检察机关的“宣传员”。在深入了解检察职能后,通过亲身参与检察办案,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莲池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专业优势做好制度保障,共建更为公平正义的司法监督环境,引导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事实、评价法律适用、评估社会风险中发挥行业优势、职业优势、经验优势,借助“外脑”推动案件专业办理。充分整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找准发力点与切入面,在听证的时机、场地、形式、宣传上深耕细作,拓宽听证工作参与面,完善听证工作参与方式,切实发挥本届听证员队伍的结构优势、禀赋优势,根据案件性质、事实、社会影响等因素,动态合理选用听证员开展听证工作,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听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