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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适用“天机”系统 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报送人:郭飞

作者:莲池区检察院     来源:保定政法系统投稿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点击: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适用“天机”系统

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率先适用“天机”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月22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就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首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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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通过使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实现了对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经过全程留存,检察官按照《同录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就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对于具结内容无异议后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官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统一封存。

下一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使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依法保障被追诉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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