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尾号是:
 限行尾号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工作

【法院故事】平凡英雄,铸就高质量调解 记杨村人民法庭特约调解员姜锋

作者:     来源:保定政法系统投稿     日期:2022年01月25日     点击:

【法院故事】平凡英雄,铸就高质量调解 记杨村人民法庭特约调解员姜锋

 调解工作,除了要讲法律,还要讲民情,许多鸡毛蒜皮的案件,却是老百姓心里最大的事,这是杨村法庭特约调解员姜锋同志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如何让老百姓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纠纷,如何让老百姓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体验到尊重与获得感,便成了姜锋常常挂念的一个问题。

姜锋,定兴县人民法院杨村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自2015年入职以来,每年调解的案件都在150件左右,成立了“姜锋调解工作室”,法庭每年调撤率均位居全院前列。对一名有着三十余年司法工作经验,荣获“保定市银牌调解员”荣誉,担任过部队战士、村支部书记、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多重经历的特约调解员姜锋来说,调解已是信手拈来的家常便饭,重要的是如何顺应时代要求,让群众在更多案件中获得收获感和公平感。

构建多元调解格局

运用多种措施化解纠纷

姜锋牢固树立“调解就是高质量审判”的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倡导诉前、诉中、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姜锋同志充分利用自己曾担任村支书和在乡司法所任职经历,积极与乡村两级调解员协作沟通。在实践中,他利用其所驻地北田乡是综治试点乡镇、当地党委设有调解室这一条件,在法庭与乡党委之间建立了重大案件互通机制,成为了法庭与当地政府党委良性互通的桥梁。在一起涉及土地纠纷案件中,姜锋同志在诉前及时介入调解,通过乡政府、村委会、司法所、法庭四方多轮次调解,最终在诉前促使几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将信访风险化解在庭前。同时,他利用自己在乡村中具有一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殊身份,积极向有需求的当事人普法,明法析理,将矛盾化早化小,让许多诉讼化解于无形。每年,姜锋同志都能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纠纷、家事纠纷、宅基纠纷、邻里纠纷等重大矛盾案件,为平安乡镇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重视信息化建设

积极利用网络平台便民服务

网络的发展,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服务。在时代的大潮中,姜锋同志激流勇进,勇于攀登,积极学习互联网软件操作流程,掌握了冀时调平台、诉讼无忧平台、华宇云间平台等一大批互联网工具,借助此开展网络调解工作,极大方便了当事人。

尤其是自疫情爆发以来,姜锋同志共利用网上调解平台200余次,调解成功50余件,“云端”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让许多远在外地或因疫情不能返途的当事人节省了路途,切实感受到了“送法上门”的获得感。

image.png 

               图注:姜锋同志运用网络平台进行调解

创新调解方法

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参与调解

基层法庭直面群众,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化解老百姓的日常矛盾,不仅需要长期农村生活的积累和实践经验,还需要学习许多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姜锋同志便经常创新性运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今年4月,杨村法庭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王某与庄某原系夫妻关系,3月20日,庄某因离婚后财产情况起诉到法庭,案件定于4月9日开庭。但在4月1日,庄某又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又以王某为被告再立两件案件。法律规定给被告至少留出15天的举证答辩期,若按照法律程序,则需要双方当事人至少再来一趟法庭。而原被告均是农民工,被告更是从外地请假而来,来回一趟很不容易。考虑到这一事实,姜锋同志将三个案子合并进行庭前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认可了调解意见,就子女抚养、离婚时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三件案件同时调解结案。

image.png 

             图注:特约调解员姜锋同志对一起家事纠纷进行调解

image.png 

        图注:一起家事纠纷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对姜锋同志握手致谢

千头万绪工作,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姜锋本着以事实为依据,兼顾法律效果、公序良俗、社会效果的原则,满怀真诚与耐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工作斗志,积极投身调解工作,做好老百姓的“老大哥”。“尽心尽力推动和谐,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当事人的感谢,姜锋说,“群众信任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认可!”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