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驾驶证代替考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保定警方对外发布的首起替考驾照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行为都要担负刑事责任。
2018年9月18日中午,在市交警支队车管二所科目三高新区考场参加考试的一名中年男子电脑身份验证系统显示验证失败,不能进行考试。考场安全员重新启动考试车辆上身份验证系统后该男子验证再次失败,遂将其带到办公室进一步验证核实,发现该男子并非参加考试的身份证上张某某本人,遂报了警,大马坊派出所指导员蔡红健带领民警刘志强随后将该男子带回进行讯问。起初,该男子谎称自己名叫“李志”,办案民警通过公安网信息查询,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经加大讯问力度,最终该男子交代了自己真实姓名叫“李某”,并交代了自己系受某驾校校长刘某的委托代替张某某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并于今年8月30日在五尧考场通过了科目二考试,李某并不认识张某某本人。办案民警立即将刘某依法传唤到所,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对找李某代替张某某参加驾驶证考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7年张某某在驾校报了名,自己考过了科目一,担心自己考不过科目二、科目三,不想自己参考,遂找到驾校校长刘某让其帮助想办法。刘某让张交了一笔“包过费”,表示剩下的就不用管了。随后,刘某找到了和张某某长相有些近似的李谋,并对李谋允诺替考费用充当其妻子报考驾照的报名费。刘谋帮助张某某预约考试成功后,将张某某的身份证交给了李某,李某代替张某某于今年8月30日在五尧考场通过了科目二考试。李某于9月18日在科目三考场上车考试时,因为考试车辆上新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身份验证失败,替考“李鬼”在高科技下显了形。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