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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9月06日     点击:

“民无信不立”,民间借贷的根源多源于亲戚、朋友间的互相帮助,为的是解人一时之急。借款人应怀感激之情,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否则,失去的不仅是出借人的信任,还会受到社会的谴责、法律的制裁。

8月30日,高阳法院执行一庭又收到锦旗一面,申请人王某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牛志伟、张宇手中,表达终于收到执行款项,案结事了的喜悦之情。

这次锦旗背后的故事是这样的:

王某某诉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高阳法院判决魏某某偿还王某某借款1918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某遂申请法院对此强制执行。执行一庭收到案件后,牛志伟法官安排执行干警多次寻找魏某某无果,后通过询问邻居,才得知魏某某在外地做毛巾生意,长年不回家。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及传统查询,并未发现魏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方式予以公布。同时,执行干警通过其亲属联系到魏某某,对远在外地的魏某某做思想工作,言明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其今后的生活及生意造成严重影响,劝其要诚信做人,不要因不到两万元的债务走上失去社会信任的道路。

通过多次的劝说,魏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自己、家人和申请人王某某造成的影响,于2018年8月28日将执行款一次性交付到位,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抹去。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以来,很多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已经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望被执行人“不宝金玉,而诚信以为宝”,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义务,为自己留下诚信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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