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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逃脱拒不腾出房屋 顺平法院利剑出击终执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8月17日     点击:

2018年8月10日上午,在顺平县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顺平法院周密部署、多方联动,依法成功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张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实施了强制执行,获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案情介绍

2014年10月18日19时55分许,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申请执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申请执行人重度伤残,车辆受损。申请执行人向顺平法院提起诉讼,顺平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691485.77元。

因张某某未能履行法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顺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顺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了查封,后进行了评估拍卖,因未能达到成交条件导致该房产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财产抵偿部分赔偿款。顺平法院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位于顺平县城北新村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申请执行人所有。在顺平法院查封张某某房屋期间,张某某通过虚假诉讼逃避债务,意图转移房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顺平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张某某被顺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张某某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又不腾出房屋,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顺平法院研究决定,对张某某涉案房屋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研究部署

顺平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执行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2018年8月8日上午,顺平法院多方协调,召开执行协调会议,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电视台,联系搬家公司、开锁人员,并就此次执行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由赵淼院长任总指挥,下设执行组、外围警戒组、保障组三个执行小组,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力争将本案圆满执结。00

执行进行

8月10日上午9时许,顺平县人民法院集结干警30人,警车8辆,在2名电视台记者、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在10名公安干警、6名医护人员及开锁公司、搬家公司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及公安人员到达涉诉房屋小区,按照执行方案迅速在涉诉房屋所在单元楼周围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执行人员在现场对房屋占有人张某某家属进行了郑重告知,起初张某某父亲装病拒不配合,被执行干警带离现场。在执行干警耐心的规劝后张某某其他家属意识到拒不执行已无任何意义,随后顺平法院协助张某某母将张某某妻子带离现场,并配合搬家公司储存物品。

   在执行过程中,全体干警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全程摄影摄像记录,现场执法平稳有序。干警对房屋内生活用品、家具和家电等财物全部进行了认真的记录后,工作人员一一进行清点打包,搬运至被执行人家属新住处,涉案房屋被腾空并更换新门锁,执行工作最终顺利完成,本案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顺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现场见证执行。本次圆满执结,是顺平县各部门多方配合下的结果,成功构建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联动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顺平县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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