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高碑店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成功解救一名被传销组织控制人员盘某,违法人员吴某丽(女,么佬族,2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镇吴江村人)和林某燕(女,汉族,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把镇石门村人)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身自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审讯,盘某于2018年6月28日从广西贺州到高碑店市找吴某丽,当日被骗入传销组织。吴某丽和林某燕将其行李和身份证拿走,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26天之久。7月24日,盘某被民警成功解救。
启示:为严厉打击传销,从根源上剔除传销窝点,公安机关对明知为传销人员仍提供住所的房主王某某、田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四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此公安民警提示广大市民,房屋租赁要及时到管辖派出所进行登记,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