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高某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绣着“清正廉洁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至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对执行干警倾心执结该案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告高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告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定兴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徐某偿还高某货款6.99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徐某系浙江省杭州市人,案件审理时未到庭参加诉讼,申请人高某亦不能提供徐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也未能查询到其名下财产,案件一度搁浅。
今年,结合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我院对每起案件都进行了建档立卡,做到精准执行。执行法官也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监控、执行,一方面不定期的从网络上查控徐某的财产动向,另一方面深入查找徐某的下落。今年4月,案件有了转机,申请人高某得知被执行人徐某在高碑店某工地出现过。于是,执行法官立即行动,查清了徐某在高碑店市某工地承包工程的确切消息,于5月16日将徐某依法拘传到法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敦促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徐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货款数额,该案得到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