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京津冀调解工作交流会”,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协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加会议。
会上,保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淇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创联合调解工作新局面》为题作典型发言,介绍了我市在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建设、跨区域联合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完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通过先行试点示范引领,探索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格局。通过持续坚持政策引导,健全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三调”联动工作的落地见效。通过开展跨区联合调解,在毗邻北京市和雄安新区的县、乡两级层面分别组建“联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工作委员会”,有效打通了地域壁垒,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为京雄保三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环境。
下一步,保定市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京津和各兄弟地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跨区域联合调解机制,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雄安新区建设贡献保定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