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在河北省劳动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博野县人民法院法警队队长王亚周同志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
王亚周同志于1997年进入到博野法院工作,起初在办公室工作,后来因工作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成为了一名司法警察。二十多年来,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共参与刑事案件审理576件,押解被告人863名,参与执行案件246件,配合中院及高院审理案件25件,法警队共出警力2592人次,安检进入法院63187人次,服务和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政法干警的赞歌。
爱岗敬业,不怕危险。王亚周同志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值庭、押解时,直接与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接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王队长都会亲自带队,确保万无一失。
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王亚周同志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固定人员落实安检工作,对来院人员进行仔细地登记检查,确保安保工作无死角。还积极参与执行、接访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重视学习,带好队伍。王亚周同志在工作中定期组织法警队干警们进行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理念。同时,也注重加强技能训练,对队列、擒敌技术、械具使用等项目严格操作训练。王亚周同志带领着一支年轻的队伍,认真履行着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勇于担当、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