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河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冀政法字〔2023〕2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新时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组织章程。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办公设备。
4、具有5人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至少有1名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或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5、工作人员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的能力。
6、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8、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须装订成册):
1、保定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动产证或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5、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6、稳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以及资格证或培训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
7、从业承诺书(见附件3);
8、近两年在稳评工作方面的主要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9、本机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第三方机构向保定市委政法委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保定市委政法委将通过核验资质、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遴选,提出审核意见。
3、公示。经审核合格的,在保定长安网和“保定政法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经过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可在保定市范围内承接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业务。
五、有关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现场报送或邮寄至保定市委政法委。此次集中备案后将依规开展新增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
联系人:肖 乾,联系电话:0312-3080029;羿秀军,联系电话:0312-5882126。
联系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园南街综治中心204房间。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