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尾号是:
 限行尾号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建设

定兴: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     来源:定兴检察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点击:

近年来,定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金台少年”办案团队,秉承“定”心护航 “未”你寻光的理念,让法治光芒照亮了未成年人前行的道路。

0

一体化办案 推动未检四大业务融合开展

定兴县检察院聚焦诉源治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紧盯案件暴露出的公益损害线索,立案办理未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症结痛点开出治理“良方”,以法治之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生态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联合辖区内30多家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培训,并现场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强化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实质化运行强制报告制度。近期,该院所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正是由医务人员依托强制报告制度报案使得被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免遭再次侵害。

数字化赋能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

积极践行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数据模型”,通过大数据关键词筛查,实现强制报告自动预警与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该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自动抓取关键词产生碰撞,自动提示和传输互通,创新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履职方式,搭建起强制报告监督的坚实桥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大数据应用,研发“金台少年”微信小程序,融强制报告、线索举报、法律法规、家庭教育等11个项目为一体,以大数据赋能促进智慧化普法教育,强大的“智慧检务”助推法律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身符”。

分级化管理 优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处置。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惩治功能,力争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对涉嫌一般性犯罪、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具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积极挽救,依法通过不批准逮捕、变更羁押措施、不起诉,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触犯刑法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对涉案人员进行面对面的矫治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今后遵纪守法。一系列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已成功帮助2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加强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每一名存在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配备包联人员,针对家庭教育不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

精准化普法 深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土壤

定兴县检察院坚持办案与普法同频共振,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学生授课需求,创新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组织公开庭审1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共计辐射师生、家长,关爱未成年人的各界人士10000余人。在“金台少年”未检团队的努力下,2023年5月,定兴县检察院被共青团保定市委授予“202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两名未检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0

定兴县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擦亮“金台少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倾情尽职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者”,为定兴县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