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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法院 “一乡一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4月01日     点击:

   今年以来,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省法院及卫院长的指示,高度重视“一乡一庭”建设,党组书记、院长刘严冬亲自谋划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精研细学、把准要义,交流探索、凝聚共识,聚焦短版、发力突破,填空补缺、整体推进,“一乡一庭”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效。

    健全机构,补强力量。坚决贯彻“一把手”工程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一乡一庭”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办公室主任并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统筹业务指导、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确保有人负责、有人管事。将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助理充实安排到“一乡一庭”任职,着力解决办事不力,信息化应用低下的问题。调整驻庭陪审员年龄结构,老少结合,保持经验老道不乏活力,探索创新不失规矩,让有威望、能办事、会办事的陪审员驻庭,以百姓人办百姓事。经过调整,"一乡一庭"正式在编人员15名(含兼职),占全院干警的五分之一,陪审员每庭不低于4名,全院选派陪审员71名参与“一乡一庭”工作。

协调联动,督导推进。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县委政府在维稳力量整合、陪审员选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党组成员分包联系乡镇,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带深入乡镇法庭联络安置、调研指导,各副院长分头并进,带领法庭干警,主动联系乡镇党委汇报,实地查看了解办公用房、办案设施、陪审员选配等具体情况,解决问题,督导工作进展,并形成长效督导检查机制。各“一乡一庭”积极作为,结合实际,创造性在开展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庭长及工作人员定时与随机相结合到庭、人民陪审员驻庭制度,确保有人办事,有人接待。加强后勤保障,配齐办公设施,按月支付陪审员误工、交通费用。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按省法院及卫院长要求,突出“一乡一庭”参与基层综治、指导民调、宣传法治、诉前调解等工作,学习“枫桥经验”,同司法所、派出所、“帮大哥”、村民调等维稳力量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突出抓好诉前调解,利用移动平台,保障网上办公办案,方便群众,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今年以来,培训陪审员及民调员6次,进行法治宣传5次,解答群众案件咨询32人次,指导基层调解4次,共惠及群众200多人。阜平法院“一乡一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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