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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高新区院第二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全国精品案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3月12日     点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2018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经逐级审查和筛选,保定高新区院办理的“赵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故意伤害罪)”从全国推荐的27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脱颖而出,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这也是该院继2017年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后连续第二次获得该项殊荣。

2018年5月,高新区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的法定代理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决定对赵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立案审查,经审查及量化评估,赵某量化评估得分135分,属于应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区间,经主办检察官决定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建议被办案机关采纳,变更了赵某的强制措施。主办检察官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和被害人白某都成长于单亲家庭,在成长过程中都缺乏家庭的关爱,针对他们的具体情况,主办检察官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化解了双方矛盾,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同时还积极协调辖区内的培训机构为赵某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赵某更好的回归到社会。通过案件的办理和后期的帮教等形式,使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近年来,保定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和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模式,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已经连续三年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特别是高新区检察院,作为2017年刚刚开始受理检察业务的新建基层院,一直在探索和创新方面积极有益的尝试。2017年该院出台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评估实施细则》《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程序》两项制度,已经在全市进行了推广,该院研发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评估系统软件》已经投入使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厅(原刑事执行检察厅)对高新区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在内部经验交流中予以了肯定。河北省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中,对高新区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评估工作经验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参考借鉴高新区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检察日报》头版、《人民政协报》等媒体也对保定高新区院办理的案件和工作经验予以了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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