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攻坚执行难活动以来,徐水法院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区组织部、区人武部等19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的意见》,从入党、参选村“两委”、参军等多方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9月18日上午,通过这种信用惩戒威慑力,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该案中,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为夫妻关系,经法院判决离婚后, 孩子由于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在支付部分抚养费用后,便不再继续履行法院判决,遂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李某要么以在外地打工为借口躲避执行,要么就直接说没钱。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也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近日,恰逢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李某经报名进入了保定市徐水区村“两委”换届初步入选名单。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因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丧失了参选资格。亲身体验过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威慑力后,懊悔不已的李某随后找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此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