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辖区百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保定高新区法院干警组成“环保小分队”深入企业、社区等地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环境资源保护及相关法律问题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宣传现场,干警把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等宣传单发放给周边群众和企业员工,并讲解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耐心回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和企业员工提高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强调环境保护是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人人都有权监督。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有发现环境污染或破坏生态的行为,都应当积极向环境有关部门举报。并呼吁大家共同遵守环保法,履行环保责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人与自然绿色、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升了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意识,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