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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法院运用“示范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类案止争

作者:     来源:河北法治网       日期:2024年06月24日     点击:

为更好发挥司法“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公正高效处理群体性类案纠纷,推动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高阳县人民法院运用类案示范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解决群体案件人数多、上诉率高的问题,成功实现“一案巧解,多案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高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下子涌进了7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们围在立案登记窗口说道:“快立案、快立案,我们不做什么调解,现在就给我们立案!”见此情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即上前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原来,与他们同镇的王某某经营着纺织生意,他们一直向王某某出售棉纱,已经累计赊欠几十万元货款,前一天他们突然听说王某某因欠外债经营不下去了,所以赶紧来起诉。考虑到7起案件的被告一致、事实也基本一致,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便给当事人做起工作,详细介绍了类案示范审理的概念、流程以及优点。最终经过协商,当事人同意将曾某某诉王某某案件先行立案,作为示范案件进行审理,其他6起案件作为平行案件等待结果。

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将曾某某诉王某某案件立案,并与承办法官沟通此系列案件情况。承办法官非常重视,经过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双方对于事实的认定基本一致,仅在数额及给付时间上存在分歧。承办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逐一核对往来明细,最终仅用6天时间,便使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示范案件的生效结果告知其他平行案件当事人,并与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4天的时间,6件平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依据示范案件调解结果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向高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该系列案件仅仅10天时间便成功化解,充分发挥了示范案件生效裁判的引导作用,促进其他平行案件更加高效、便捷地解决,不仅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节约了诉讼成本,还有效消除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信访隐患,真正实现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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