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同志强调:一是要切实增强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遵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切实强化行动自觉。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先改起来、改实一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摆在首位,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研,“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做好主题教育前期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举措。采取开设专栏、典型宣传、言论评论、专题专访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反映本单位前期学习、调研等情况,确保在思想、组织和工作上做好充分准备,努力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良好基础。
自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不等待、不观望,主动先学一步、先思一步,为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提前“预热”。本周以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委《关于做好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若干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主题教育筹备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了组织筹划、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的领导机构;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紧盯住“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总目标,梳理出全面做好主题教育“系统学习、问题整改、组织谋划、舆论宣传”等4个方面10项前期重点任务,逐条分解任务,定人、定责、定目标,确保在思想、组织和工作上做好充分准备,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主题教育强力启动并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