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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督导组到保定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11月30日     点击:

11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贾志宏一行2人到保定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贾志宏处长一行首先到莲池区法院法警基地现场观摩了“丁志杰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庭审情况,并在保定市院召开了交流座谈会。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彦芬、满城区院检察长何俊乔、高阳县院检察长陈伟及保定市检察院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傅君佳检察长向督导组汇报了保定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导组又分别听取了高阳县院、满城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保定市院扫黑办挂账督办案件督导情况、摸排案件线索“回头看”情况、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开展情况、精品案例汇总筛选情况的汇报。

11月28日,督导组一行分别到涞水县检察院、易县检察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就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贾志宏处长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后,对保定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一系列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保定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高、领导重视。市县两级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靠前指挥,推动引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办案质效高、起诉率高,保持较高水平,严格落实了丁检“扫黑除恶工作是我们主要工作的体现”的相关要求;亮点多,采取措施得力。扫黑除恶做到了与规范执法、扶贫攻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四结合。开展了专项司法调研,实现派驻公安检察室全覆盖,做到了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涞水县院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揭牌为契机,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规范执法机制,创新性开展工作。提前介入、“捕诉合一”、检察长带头办案等机制都落到了实处,易县院侦监公诉搭配合作,形成互帮互助小组,实现了批捕起诉平稳过渡,保证了起诉率;线索排查行动迅速,效果良好。制定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摸排案件线索“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方案》非常详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拥有一支坚强的扫黑队伍,扫黑办正规化、制度化建设较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针对下一步工作贾志宏处长提出五点意见:继续增强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树立长期作战精神,立足当前,谋划好明年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依法严惩,提高办案质效。以办案为中心,建立长效化的起诉机制,严格落实“捕诉合一”机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捕快诉,提升办案效率,集中优势打攻坚战、歼灭战;加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保定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优势作用,摸排线索,对排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跟踪督办,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案件立案、侦办、批捕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公正执法;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办案,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深化司法调研成果,扎实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大力表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傅君佳检察长在听取了贾志宏处长的意见后表示,保定市检察机关将会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行谋划,把办案作为根本,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补齐短板,加强探索研究,借助派驻公安检察室等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综合治理,继续完善司法调研机制,扎实做好成果转化,充分法律监督作用,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加强队伍建设,扫黑除恶是练兵的过程,也是提高干警素质的过程,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争取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出成绩做出保定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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