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光景胜,蔚然气象新。
1月22日,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长篇指示。
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批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全国政法工作的发展精准定位,揭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为新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是新时代全国政法工作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总书记360字的批示,到底谆谆嘱托了政法君几件事?
第一,新时代,总书记为十八大以来的政法工作点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政法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总书记对政法战线在大局工作中的贡献给予肯定,是对政法君们真诚的慰问和鼓励!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在空前复杂的全球政治安全气氛下,中国的“治”与国际上的“乱”形成鲜明对照。五年前,世界将中国的长期高速经济增长视为奇迹;而在今天,中国的安全稳定不再只是催生奇迹的原因,它已经成为“中国奇迹”的新内涵,推动着古老而年轻的国家在掌声中走近世界舞台中央。
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没有稳定局面,就什么事业干不成。总书记对政法工作规律具有深刻的把握,对于一个时代之问和世界之问,再一次给出了中国答案。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
第二,新时代,只有方向正确,才能确保道路正确。
“希望全国政法战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当今世界,中国之治之所以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照,中国之所以从以自身发展拉动全球增长的经济引擎,一跃成为给人类命运共同体回应时代之问提供答案的“中国方案”,最根本的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应时代之变迁、领时代之先声、立时代之潮头,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攻坚克难、强基固本,带领全党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管党治党发生历史性变化,展现出巨大的政治勇气、坚定的意志品质、深沉的历史忧患、强烈的责任担当,已成为伟大时代的大国领袖、大党核心、人民军队统帅。
过去五年,总书记透彻阐明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民主与专政等一系列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辩证关系问题,深刻揭示了政法机关的性质、职责、使命和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当前和长远两个层面协调指挥政法工作。因此,政法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着新时代砥砺奋进,但更应归功于有先进的思想方略作为行动纲领。
第三,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依然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民心是丈量工作得失成败的尺子。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无论是获得感、幸福感还是安全感,都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政法干警,必须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持续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新时期的历史伟业。
过去的五年里,政法君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自己的行动回报总书记的嘱托。2017年,我国每10万人发生命案0.81起,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下降51.8%,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43.8%……
中国的政法君有理由感到自豪,你们用了五年时间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取得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苦苦追寻、却依然遥远的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主线的时代答卷上,有你们永远未干的笔墨!
第四,新时代,改革创新是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三年来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不断推进,让群众有了公平正义新体验。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建设新型办案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让司法权运行权责统一;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衔接工作、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第五,新时代,政法君肩负“四大任务”——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具体而言,在新时期做好政法工作要重点回应哪些命题?
首先,是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维护政治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要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通过打击整治、基础建设、国际合作,铲除土壤、制于未发、御于国门。
接下来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的队伍建设,在这次批示中,总书记特意增加了“深化智能化建设”,准确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新时代,政法工作要适应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现代科应用是推动政法君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动力之一。
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给政法工作创新带来无限空间和广阔前景。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把科技人员和政法干警两种力量拧在一起,将成为新时代提升政法队伍核心战斗力的引擎。政法工作智能化,要建设覆盖全国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推动智能化向精准预测、智慧决策等深层次运用转变,通过“互联网+政务”等服务管理网络化,让人民群众有更深切更实在的获得感。
第六,新时代,人民需要“四大环境”——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政法领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四个转变”——
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不是要忽视物质文化产品的生产,而是要回应国人生活的最低标准从生存向生活的升级需求。这是从实现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更高位物质文化生活的转变。
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不是要降低物质权利的保护,而是要填充进精神利益的内涵。这是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理满足的转变。
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不是要减少对眼前身边安全的看重,而是要同时为未来留出长远。这是从注重现实安全,向同步追求长远稳定的转变。
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不是要调低国民对个人权益受到保护的体验,而是要保障对社会治理的共同参与。这是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同步追求参与社会事务的转变。
时代之问,问在民心。政法工作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科学分析新时代政法工作主要矛盾,坚持民意导向,把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才能做好时代的升学问卷,才能把政法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
第七,新时代,政法战线需要有力保障——各级党委要坚持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在新时代的中国,以经济、数据、增长为关键词的传统政绩观,应当让位于发展与稳定协调前进的综合施政理念。明法治、抓稳定,应当是“关键少数”们备忘录上的第一行提示词。各级党委应当以总书记为示范更新理念,尊重法治理念,重视政法工作,配齐保障力量,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支持政法单位履职,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政法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乃至全面依法治国之路,也绝不会在等待中自己到来。
新时代意味着新起点,呼唤着新作为。当“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一天天接近,全体政法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抱定百折不回的决心和勇气,就一定会在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的实现过程中,留下自己个人的时代印记。
“亦余心之所向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总书记批示全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希望全国政法战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党委要坚持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