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兴法院执行干警赴千里之外,对远在外省的被执行人曹某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用实际行动回应胜诉当事人的期盼,捍卫了法律权威。
在定兴法院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曹某、张某连带给付原告徐某劳务费47万余元及利息,但被告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措施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长期逃避履行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实现。就在近日,案件出现了转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曹某在河南郑州出现。执行干警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郑州,在一家宾馆经将被执行人曹某依法拘传。为避免出现干扰执行的行为,干警们连夜返程,将曹某带回法院。“逃避执行解决不了问题,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执行干警们从法、理、情、信等多方面劝导曹某,并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本院在执行......,决定如下:对曹某拘留十五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曹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鉴于此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将其带往拘留所。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们仍继续给曹某做思想工作,到达拘留所后,见曹某态度有所松动,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曹某与其亲友联系,给付申请执行人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后续分期履行。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此次千里执行,执行干警们星夜兼程,无惧风雨,为的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下一步,定兴法院将常态开展“金秋亮剑 执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绝不让距离成为被执行人逃避法律义务的屏障,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