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结果揭晓,保定中院审理的张某诉刘某、李某监护权纠纷案、满城区法院为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案入选。
保定中院审结的张某诉刘某、李某监护权纠纷案系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纠纷案。该案适用了保障妇女权益、父母平等行使监护权等民法基本原则,并参照民法典对婚生子女抚养权规定的原则,对“抢孩子”行为给予否定;更为重要的是首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基本原则,直接确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对社会公众行为的正向引导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在为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案件中,满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从事校车业务时,严重超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宣判后,针对学生父母在该起案件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监管失职的情况,满城区法院向学生家长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令》三份法律文书,督促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2022年,保定全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11344”工作思路为统揽,聚焦“四强化五突破七提升”,准确把握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立足审判职能,把妇女儿童权益优先化的理念植根于诉讼服务全过程。通过发布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多举措、多渠道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倾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让法律保护更有力度、有温度、有广度、有深度,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定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